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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【ORC3C论坛综合区奖惩条例】(修正)

本主题由 花花虫子 于 2008-6-19 21:51 设置高亮

回复 30楼 的帖子

蛮蛮老师有何指教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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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于想知道 发薪贴要具备什么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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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32楼 的帖子

回帖回多了 就可以发新帖了
dear baby    my bab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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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世用重典,对于刁民一定要坚决打压!
永远的小茜,永远的桔梗,永远的真鱼,永远的拉姆,还有永远的响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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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已屏蔽】

[ 本帖最后由 sqlinjection 于 2007-12-6 04:13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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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 1楼 的帖子

完全支持的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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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认为让3Corc流行起来的最好办法就是多办比赛,多给奖金。

最奇怪的发放是,让我别再玩了——从小到大我玩的东西都是离死不远的

[ 本帖最后由 hard 于 2007-12-24 20:49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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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挖过坟 灌过水   知道错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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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22.对于以上奖惩措施在实际运用时版主有权根据实际情况、当事人主观态度、群众意见等进行适度调整,
中心思想是鼓励新人,把奖惩作为手段而不是目的,同时严惩明知故犯者,并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。
建议将此条“群众”二字改为“网友”或其它更合适的字眼,本人觉得论坛中人与人的关系不存在“领导”和“群众”一说,群众作为口头语在普通帖子中出现可以接受,而作为正规化语言放在规章制度里则不太合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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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

找不到发表新帖子的标示,试验一下这个是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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